110學年度第2學期境外學生安心就學說明111.02.08
(一) 依據110年元月8日本校公告之安心就學措施及111年元月24日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疫情管理工作會議工作報告事項續行相關作業。
(二) 實施對象:境外(僑生、澳港生、陸生及外國學生)新、舊生。
(三) 學籍處理
學生 身分別 |
可辦之學籍作業 |
申辦時限 |
備註 |
新生(提前入學學生) |
改於111學年度第1學期(111年9月入學) |
繳費寬限期(111年3月4日)前未完成繳費或未表示因入境解隔要延後繳費,自動延後至111學年度入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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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留學籍一學期 |
學期三分之一基準日(111年3月25日)前申辦完成 |
免繳費 新生辦理保留學籍者,須完成學歷驗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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舊生 |
保留學籍一學期 |
免繳費 |
1.境外新、舊生除碩、博士班學生已修畢畢業學分者,皆應入境返校修課。未入境前,建議修習開放彈性修課之課程,並於入境解隔離,回到學校後,在學期三分之一基準日(111年3月25日)前完成繳費註冊;如未能於學期三分之一基準日前(111年3月25日)入境並完成解隔離者,請在申辦期限內辦理保留學籍。
2.境外新、舊生未於保留學籍申辦時限(111年3月25日)內完成申辦且未註冊者,學校將依學則規定進行學籍處理,仍具休學年限者,予以休學;休學年限屆滿者,予以退學。
(四) 繳費註冊期限
因國外繳費或入境隔離繳費,無法於寬限期(111年3月4日)完成繳費註冊者,請以電子郵件通知註冊組tr63279@nccu.edu.tw申請延後繳費,並在學期三分之一基準日(111年3月25日)前完成繳費註冊。未依限完成繳費註冊者,依本說明第(三)點第2項學則規定處理學籍事宜。
(五) 修課
尚未入境前學生修課:依課務組於防疫專區公告之課程修課為原則。
已入境學生修課:同一般在臺學生辦理,但若因檢疫隔離及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無法到課時,應依學校生僑組請假系統辦理請假,並請聯絡授課教師,得否在隔離期間彈性安排修課事宜。
(六) 繳費註冊學期中學籍異動
無論入境與否,學生於學期三分之一基準日(111年3月25日)前,得辦理保留學籍;學期三分之一基準日以後,則辦理休學。
學期中辦理休學/保留學籍/退學退費:依本校休退學退費標準辦理
(七) 碩博士生學位考試
未入境學生:繳費註冊後,可實施遠距學位考試。
入境學生:應依學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要點規定於校內進行學位考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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