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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委會組織辦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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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期:2023-06-14

國立政治大學哲學系《國立政治大學哲學學報》編輯委員會組織辦法

中華民國101620日系務會議通過

中華民國105620日系務會議通過

第一條 國立政治大學哲學系(以下簡稱本系)為編輯、出版《國立政治大學哲學學報》(以下簡稱本刊),特組成

       「國立政治大學哲學學報編輯委員會」(以下簡稱本會)。

第二條 本會設主編一人,由本系系務會議推選本系專任教師擔任,任期兩年,連聘得連任一次。

第三條 本會設置委員七人,除主編為當然委員外,其他委員由本系系務會議推選本系專任教師位與系外位專家學

       者擔任,任期兩年,連聘得連任一次。

第四條 為提升本刊品質,本會得推薦國內外知名學者擔任編輯顧問,提供本刊編務、發展方向等之諮詢、指導與建

       議。

第五條 本會於每期出刊前至少召開會議一次;主編得視需要,另行加開會議。

第六條 本會職責如下:

       (一) 擬定徵稿啟事、審稿辦法與編輯體例。

       (二) 負責期刊論文之審查與稿件確認。

       (三) 議決與執行期刊之出版作業。

       (四) 處理申訴案件或爭議事項。

第七條 本辦法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後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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